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决定自8月4日24时起下调成品油价格。按照国家规定,天津市89号汽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每吨由7800元调整为7580元,降低220元;0号柴油(标准品)由每吨6815元调整为6600元,降低215元。其他品质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也相应下调。
本市下调后的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升分别为:89号汽油5.66元,降低0.16元;92号汽油6.10元,95号汽油6.45元,均降低0.18元。0号柴油5.70元,降低0.19元。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记者 李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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