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天津市环保局、市公安局联合组织全市环保系统法制监察人员和公安系统打击环境污染犯罪侦查人员共计157人进行培训,对危险废物的定义、鉴别依据、程序及要求等认定标准进行了明确,使环保部门移送环境违法案件和公安部门受理立案等工作流程更加清晰;规范了证据采集和案卷制作的必备要素;解决了执法过程中对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等理解不透、把握不准的问题;围绕静海县、津南区环保、公安部门共同协作执法的经验进行了交流;建立了环保公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联络员制度,确保两部门密切协调,精准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记者 韩爱青)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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