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天津市民政局获悉,天津正式启动第九届“中华慈善奖”组织申报工作,评选活动申报时间为2015年8月1日至2015年9月11日。按照属地原则,申报参选可采用推荐和自荐两种方式,通过网络申报和报送纸质材料两种方式同时申报。市民政局成立了推荐评审小组,对全市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进行初审,以确定本市拟推荐候选名单,并将进行为期2周的社会公示。
本届“中华慈善奖”评选对象为2013年以来,在国内灾害救助、贫困救济、医疗救助、教育救助、扶老助残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机构和项目,兼顾文体艺术、环境保护等其他公益慈善领域。本届共设四类奖项,即最具爱心慈善楷模、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最具爱心捐赠企业、最具爱心捐赠个人。其中,慈善楷模奖项,以慈善行为和事迹的感召力和示范性等为主要依据;慈善项目奖项,将综合考虑项目的实施时间、资金规模、慈善效益、社会影响及其示范性和推广性;爱心捐赠企业奖项,将主要依据企业年度捐赠款物数额,参考企业参与慈善活动的年限、方式和效果,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员工参与慈善情况等;爱心捐赠个人奖项,将主要依据个人年度捐赠款物数额,参考个人参与慈善事业年限、社会评价、捐赠方式创新等情况。此外,还将从持续性、影响力、贡献度、推广性、专业性、创新性、公信力、受地方慈善表彰情况等方面对申报对象进行衡量。
申报参选可采用推荐和自荐两种方式。来自区县的个人、机构、企业、社会组织或项目的推荐和自荐,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区县民政部门提交申报材料。来自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市级社会组织、港澳台地区等关于个人、机构和项目的推荐或自荐,向市民政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参加申请的主体均需提交能够证明其贡献的材料,通过网络申报和报送纸质材料两种方式同时申报。申报机构和个人可登录民政部网站(www.mca.gov.cn)或中国公益慈善网(www.charity.gov.cn),通过第九届“中华慈善奖”申报系统填写相关材料,进行网上申报;同时将纸质推荐函、申报材料及相关音像资料,按照申报方式要求,直接报送至本级民政部门。
本市各区县民政部门将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依据,筛选本地区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同时认真核实申报材料,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将验收后的申报材料报送至市民政局。全市接收申报材料情况将向社会公开。市民政局将成立推荐评审小组,对全市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进行初审,确定本市拟推荐候选名单,进行为期2周的社会公示,并按要求向民政部评委会办公室上报本市推荐材料。
据了解,“中华慈善奖”是我国慈善领域最高级别的政府奖项,自2005年以来,“中华慈善奖”已成功举办八届,表彰了数百名个人、机构和项目。该评选活动旨在弘扬慈心为民、善举济世的传统美德,表彰社会各界奉献爱心、回报社会的慈行善举,鼓励、带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事业、传播现代慈善文化和理念。第九届“中华慈善奖”最终表彰名额为50个,包括最具爱心慈善楷模10个;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20个;最具爱心捐赠企业10个;最具爱心捐赠个人10个。同时,设提名奖100个。为保证评选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民政部将组建由政府部门、慈善组织、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等各界代表共25人组成的评选委员会。除评委会评选外,候选人还将接受公众网络投票。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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