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14日电 国家工商总局网站14日消息,工商总局、共青团中央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加强新形势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工作的通知》,部署进一步加强非公经济组织团建工作。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发挥工商系统指导推进非公党建工作的职能优势,把非公团建职责“嵌”入非公党建以及服务管理职能,坚持党建带团建,创新非公团建工作体制机制,发挥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及个私协会的主体作用,进一步扩大团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面。
《通知》强调,要健全非公团建领导机构,省、市、县三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和当地团委主动对接,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尽快成立团工委,按职责开展工作。2015年,重点推动在非公经济组织集中的地区建立非公经济组织团工委,推动已建立党组织的非公经济组织建立团组织,确保规模以上非公经济组织建团率达到90%。2016年,重点发挥团工委的统筹指导作用,持续推动符合建团条件的非公经济组织建立团组织,确保规模以上非公经济组织实现团组织全覆盖。2017年,在全国范围内构建起较完整的工作框架和工作机制,努力使非公团建跟上非公党建的步伐。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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