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18日)从天津市环保局了解到,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民众对于空气环境质量状况格外关注,从18日零时开始,环保局实行每两个小时一次向社会公布环境监测情况。
环境监测人员已经在事故发生地点及周边设立了多个监测点位,每两个小时把现场采集的环境监测数据传送给环保局环境应急中心,该中心在对数据进行分析、整理后,发布在环保局的政务网站和微博上,市民可通过环保局公布的数据了解相关数据。主要监测的数据包括始发地警戒区外和周边环境空气中氰化氢浓度和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值等。(记者 张鸣岐)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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