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委召开了在京借调人员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对在证监会机关借调的交易所员工明确各项纪律要求,传导压力并听取意见建议。一段时间以来,证监会系统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上下联动、实现“两头管”,对会机关借调人员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加强。
前端压实会机关各部门主体责任
2012年,证监会纪委曾专门下发文件,加强对会机关借调人员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并初步明确了“谁借调谁主管”原则,防止出现借调人员“两不管”现象。在此基础上,2015年初,证监会党委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把各部门对本部门挂职人员、借调人员等的教育管理和廉政监督职责明确为主体责任的一项内容,对监督管理不到位的要追究所在部门领导的责任,进一步明确“谁主管谁负责”的追责路径,实现责任落地。通过坚决把责任给会机关各部门扛上,避免出现监督管理的真空。
后端成立临时党支部加强管理
为加强对借调人员的管理,深交所2009年根据党章规定探索成立了在京第九党支部,借调人员自正式上岗伊始,即纳入第九党支部管理,实现对接,截至7月底支部党员41人。第九党支部设立以来,做好在京借调人员的基层党支部建设和团队建设,将借调人员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党支部的重要日程,坚持“每月一课”学习,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始终,与业务发展同步,时刻警示工作人员严格自律,慎用手中权力,严肃工作纪律,形成借调部门、被借调单位的“同管理、同要求、同检查、同监督”的双向监督机制。
全方位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
深交所将对借调人员的纪律要求融入日常工作。对于新借调的同志,采用“一对一”面谈和小范围座谈方式,了解掌握借调人员思想、工作和作风状况,通过双向沟通、互相提醒,使借调人员牢固树立遵纪守法意识。支部根据“借调人员多、分布广、流动性大,关键岗位行政审批权力大,廉政风险集中”的特点,制定《借调员工重大事项报告规定》和借调人员廉洁自律“八严禁”,明确规定重大事项的范围、内容、程序、时限及惩处措施和具体要求,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不放松,真正实现由“亡羊补牢”转变为“防患未然”,掌握反腐倡廉建设的主动权,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纪委监察局)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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