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清华)近日,记者从省安监局获悉,8月至12月,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领域专项治理活动。
治理范围包括各级安监部门及所属或管理的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在我省区域内各类从事安全评价、安全培训、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等工作的专业技术服务机构。
治理内容涉及安监部门资质审批、认定和日常监管中存在的违法和不规范行为,主要包括不按规定审批、认定资质的;违反规定,擅自变更、设立行政许可事项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接受指定机构开展技术服务的;无法律法规依据对技术报告组织行政性评审并由生产经营单位或机构支付费用的;干预市场定价,违规擅自出台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的。
治理内容还包括安监部门所属或者管理的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存在的违法和不规范行为:专业技术服务业务应注册由独立法人开展而未注册成立独立法人的;未按资质证书规定业务范围开展专业技术服务,或者租借资质证书、非法挂靠、转包技术服务项目的;假借、冒用安监部门名义要求服务对象接受有偿服务的;承接安监部门工作任务,无法律法规依据向生产经营单位收取费用的。
同时,还将治理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存在的违法和不规范行为,包括未按资质证书规定业务范围开展工作;租借资质证书、非法挂靠、转包服务项目的;假借、冒用他人名义要求服务对象接受有偿服务的;等。
本次专项治理主要采取自查自改、专项检查、专项执法、业务监管、社会监督、综合治理、评价总结等方式,分自查自改阶段(9月10日前)、督导检查阶段(9月15日至11月30日)、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至31日)三个阶段实施。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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