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港口岸综合港区扩大开放获国务院批复
河北省东南部出海通道正式打通
本报讯(记者付薇)27日,河北省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黄骅港口岸综合港区扩大开放获得国务院批复。对我省腹地经济最具拉动作用的东南部出海通道就此正式打通,这成为我省口岸开放史上的重大突破。
黄骅港口岸位于环渤海经济圈的中部,是我国主要能源输出港之一,也是冀东南地区运距最短的出海口。7月16日,国务院对黄骅港口岸综合港区的扩大开放进行了批复。
综合港区是黄骅港的重要组成部分。2010年7月6日综合港区临时对外开放获得批准,8月1日正式开航运营。综合港区的临时开放极大地拓展了黄骅港的口岸功能,进一步提升了港口的综合竞争力。2011年起黄骅港成功跻身亿吨大港,2014年吞吐量1.8亿吨,进出口总值增长到38.3亿美元,有力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省发改委人士介绍,随着综合港区吞吐量的不断增长和新的码头泊位陆续建成投产,只靠临时对外开放已远远满足不了综合港区的运营需求,迫切需要尽快获得正式开放的资质。此次综合港区对外开放历经两轮征求国家相关部门意见,两次上报国务院审批,能在今年就获得国务院批准实属不易,综合港区也成为我省开放最快的口岸之一。
口岸在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口岸的开放程度已成为一个国家对外开放水平的重要标志。按照口岸界的说法,“开辟一条航线不亚于引进了一大批好项目,开放一个口岸相当于搞活了一方经济”。黄骅港口岸综合港区获准对外开放不仅打通了我省中南部的开放通道,扩大了冀东南、山西、河南、内蒙古等腹地范围,更进一步完善了我省口岸开放格局,对于促进沿海发展战略的实施、加快京津冀口岸一体化的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加快综合港区查验配套设施建设,尽早通过国家级口岸开放验收,早日向世界宣布黄骅港综合港区正式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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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岸开放范围
水运口岸开放范围是指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部门批准的、允许航行国际航线船舶进行装卸或过驳作业的水域和陆域范围,在开放范围外不允许开展上述业务。口岸开放范围一经界定不容拓展,直接关系到今后黄骅港口岸功能的发挥和中长期规划的实施。此次国务院批复的综合港区扩大开放范围约956.6平方公里,基本涵盖了黄骅港现有规划利用岸线和绝大部分水域,为黄骅港的中长期发展留下了充足的空间,可满足黄骅港今后几十年的发展需要,对发挥黄骅港口岸的未来发展潜力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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