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姜楠 记者李建成)近日,承德市出台5项政策,对“众创空间”发展放宽了限制。
该市出台的5项政策放宽了“众创空间”的名称限制、经营范围限制、住所限制、登记材料限制和出资限制。其中,对从事众创空间的各类创业孵化机构,企业名称可以使用“众创空间、创客空间、创新工场、创业咖啡”等字样。对从事“众创空间”的各类创业孵化机构经营范围,可以表述为“众创空间投资建设、经营管理”“企业管理服务”“创业指导服务”“企业孵化服务”等。
降低新型市场主体住所条件,允许利用闲置的商业用房、工业厂房、企业库房、物流设施等资源,改造和建设各类众创空间,在各级政府指定众创空间办理营业执照的,免予提交住所证明。允许集群注册,对创业初期不具备或不需要实体办公条件的新型市场主体,可以多个企业在一个住所办公,形成企业集群。
允许“容缺受理”,即申办新型市场主体的主要申请材料具备,即可以先行受理,实行“边办理、边补证”,材料齐全,即时发放营业执照。允许新型市场主体以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域名权等知识产权出资。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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