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斌、徐亮)笔者日前从唐山市编办获悉,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工作,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政务环境,唐山市近日印发了《推进政务服务“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解决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环节多、耗时长以及“前店后厂”、“体外循环”等问题,真正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规范、透明的“一站式”服务,实现“窗口化”办理、“阳光下”操作。
据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编办主任黄敬东介绍,此次推进政务服务“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首先从市本级开始,将各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服务职能集中到行政审批服务处,成建制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各部门充分授予行政审批服务处(进驻中心窗口)审批权限,保证其承担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由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独立完成,彻底解决窗口只受理不办理、只“挂号”不“看病”等问题,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成果,让群众充分享受改革红利。
《方案》明确了“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标准。一是应进必进。各部门凡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事项,即行政机关依申请而为、不办理该项手续不能从事某项活动的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并实行目录化管理。二是充分授权。以部门党组会议或班子会议名义授予分管领导及窗口工作人员审批权限,并出具授权书,真正做到进驻“中心”事项由窗口工作人员独立完成。三是现场办结。进驻“中心”的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环节,全部由“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完成(包括现场勘验、领导签批等),确需部门主要领导签批的事项,主要领导应在规定办理时限内到“中心”完成签批,真正做到“办件不离厅”。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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