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欧盟与美国签署了一项包含抵制犯罪及恐怖主义的数据传输内容的隐私协定。
经过四年的会谈,美欧双方最终达成了此项数据保护总协定。这一协定源于2013年所披露的美国国家安全局对欧盟公民开展的大规模监听事件,该事件涉及工业间谍活动以及对政府首脑及总理实施监听行为。欧盟委员会指出,这一协定有助于修复双方信任,但协定生效仍需欧盟议会和成员国同意,以及美国国会的批准。
协定专门规定了对传输到美国执法机构的个人数据(如犯罪记录、姓名或地址)的保障。欧盟司法事务委员维耶拉-尤罗娃表示,“这一协定将特别保障所有欧盟国家公民具有在美国法院行使数据保护权的权利”。协定中明确规定欧盟国家公民在其个人数据被非法或不当使用时,有权诉诸于美国法院。欧盟已赋予美国公民这一权利,并希望其国家公民可同等地享受该项权利。也就是说,一个德国公民可以对美国法院做出的美国入境禁令黑名单提出上诉。
但是美国情报机构通过大型美国公司监控欧盟国家公民个人数据的问题仍然存在。就如美国国家安全局前雇员爱德华-斯诺登所指出的,情报机构通过秘密计划从脸书(Facebook)等美国技术公司获取数据。
安全港?
另一个已制定15年的数据传输协定也在审查过程中,该协定旨在确保欧盟公民个人数据传输至美国公司时予以合理级别的数据保护。该协定尽管被认为是安全港,并支持谷歌及脸书等产业巨头所支配的几十亿欧元产业,但仍面临诸多问题。去年欧盟议会投票将其废弃。
超过3000家美国公司已加入了自我认证计划,但是2013年一项研究显示上百家公司在数据保护安排上撒了谎。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有义务执行这一协定,但极少对公司进行制裁。
欧盟委员会曾向美国提出13条建议望其改进。这是近两年前的事了。美国拒绝在协定有关国家安全例外方面作出让步。但是尤罗娃表示,她对安全港工作“即将完成”仍有信心。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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