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记者从省农业厅了解到,我省选出首批29家定点农产品批发市场,旨在提升我省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省级定点农产品批发市场是指在全省或局部区域影响大、占地面积和交易规模较大、具有较为完备的交易和辅助设施、运行管理规范、达到规定条件并经省农业厅认定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认定工作从2014年开始,每两年进行一次,每市不超过2个。
据悉,省级定点市场要求年交易额1亿元以上。其中蔬菜批发市场:市场辐射范围内蔬菜播种面积达到10万亩以上,市场年交易量占当地蔬菜生产量的1/3以上;水果批发市场:市场辐射范围内水果种植面积达到10万亩以上,市场年交易量占当地水果生产量的1/3以上;畜禽批发市场:市场辐射范围内年肉类或禽蛋总产量在5万吨以上,市场年交易量占当地畜产品生产量的1/3以上。(记者赵建军)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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