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级政府部门里,以党外人士身份出任领导干部的案例比比皆是,他们是通过何种途径成长起来的,又将如何发挥作用呢?记者从市委统战部了解到,本市日前制定出台的《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规定(试行)》,对各部门配备党外干部立了一个“总规矩”,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相关单位须按照可配备职数的要求制定阶段性目标,成熟一个,安排一个,逐步实现应配尽配,党外干部工作更加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规定提出,市级和区县政府部门除有特殊要求外,均可以积极配备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务,重点在行政执法监督、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紧密联系知识分子和专业技术性强的部门配备。符合条件的党外干部可以担任政府部门行政正职。市政府组成部门中应当配备2名左右党外正职。领导班子职数已满又需要配备党外干部的,在领导班子出现空缺时,应优先配备党外干部。处级职数较多的市政府工作部门,要配备适当的党外处室正职。此外,已经安排党外干部的部门和单位,党外干部退休或调离时,一般要继续安排。
值得注意的是,规定特别提到了一些配备党外干部的重点领域,比如市级和区县两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应当配备党外干部,本级法院、检察院没有合适人选的,在全市范围内逐步交流选配;高等学校领导班子中一般应当配备党外干部,符合条件的党外干部可以担任行政正职;市政府参事室、文史研究馆领导班子中应当配备党外代表人士。
市委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说,本市在党外人士实职安排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目前全市共有副处级以上党外领导干部2900多名,其中,副部级9名,正局职12名,正局级13名,市人大、政协都按照规定配备了专职党外副秘书长,市政府工作部门中有25个部门的领导班子配备了党外干部,配备比例达到60%,其中还包括3名党外正职。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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