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文汇报》9月21日报道,在国际债权人的第三轮救助计划中,希腊4大银行一共获得约250亿欧元(约合人民币1799.3亿元)重组资产,但只有100亿欧元是实时发放的,其余150亿欧元缺口则将根据明年1月1日生效的欧盟《银行复苏与处置指令》 (BRRD)中的“自救”规则,须先由希腊各大银行的股东和存户承担,避免政府动用公帑救助。
据报道,“自救”规则规定,在国际援助发放之前,银行资金缺口先由股东、债权人和大额存户承担,若不足够,才动用存款在10万欧元以下的散户资金。
德国支持“自救”规则,指这是加强欧元区纪律的关键措施。不过,国际债权人也不希望希腊存户受损,担心这会让当地经济衰退和走资潮加剧。比利时布吕格尔经济研究所的韦龙指,今年12月31日(“自救”生效前夕)并非法律期限,只是政治期限,这意味着在此之后当局仍可加入新条款保护存户。欧洲央行正对希腊银行进行压力测试,希望在年底前恢复希腊银行体系健康,减少存户蒙受损失的风险。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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