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环保局获悉,根据《关于开展危险废物及废弃危险化学品环境监管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全市环保部门将于2015年11月底前对16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1035家危险废物及废弃化学品产生重点源单位和41家列入农村分散工业污染源企业进行全面检查。
据介绍,检查重点为邻近居民区、人口密集场所、危险货物站场、油气灌区等安全敏感目标及邻近水源地、水产养殖区等环节敏感目标的危险废物和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源。检查内容包括企业生产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及废弃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情况;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危险废物、废弃化学品处置规范化管理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预案落实情况。
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产生单位207家,其中含危险废物国控和市控重点源单位59家。对检查中集中出现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和贮存标志不规范,责任制度、业务培训和管理计划不完善,应急演练不到位等问题,环保部门已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个别企业因无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危险废物未进行申报登记,环保部门已进行了立案查处。(记者冯琳)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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