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省级专项补贴申报工作目前已全面展开。 10月12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最近联合印发通知提出,对获得认定的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最高给予每年150万元的补贴。
此项补贴的申报范围为由各级人社部门创办或管理的具有公益性质,以承担为劳动者初次创业提供孵化服务为目的的县区级以上创业孵化基地,以及经省人社厅认定的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各市申报的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数量为2至3个。
申请省级专项补贴资金的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应具备相关条件,其中基地建筑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以上的,入驻企业达到40户以上,带动就业300人以上;建筑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的,入驻企业达到30户以上,带动就业200人以上。同时要求基地具有较完善的基础设施、创业服务功能、管理服务队伍和配套管理制度等条件。
我省设立专项补贴,旨在通过补贴加强创业孵化平台建设,扩大孵化规模,增强服务功能,为创业者提供有效服务,实现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补贴标准分为三个等次,即在具备相关申请条件的基础上,基地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以上的,每年给予150万元的补贴;达到50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给予100万元的补贴;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给予70万元的补贴。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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