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投稿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新闻 > 网播京津冀 > 正文

保定通报5起违规典型案例

来源: 燕赵都市报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本报讯(记者张清华)10月13日,据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保定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易县裴山镇违规公款消费、票据管理不规范、报销个人费用问题。2013年至2015年,易县裴山镇使用公款购买烟、酒、茶叶、茶盘和砚台等礼品,用于公务招待;镇财务存在大额办公用品票据未附明细清单入账、大额票据无经办人签字入账;单位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住宿费问题。经中共易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镇党委书记于凤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雄县总工会违规购置公务用车、办公用房超标问题。2015年,检查组发现雄县总工会违规购置公务用车,常务副主席陈振清超标占用办公用房。经中共雄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常务副主席陈振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徐水区遂城镇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3年至2015年,徐水区遂城镇以加班、值班名义违规发放补贴。经中共徐水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镇党委书记杨自群党内警告处分。

定兴县北河镇招待费超标问题。2014年,定兴县北河镇招待费超预算支出9万余元。经中共定兴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镇党委书记何树海党内警告处分。

清苑区白团乡办公经费超支、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2014年至2015年,清苑区白团乡办公经费超支、大额支出票据未附明细。经中共清苑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乡党委书记翟志高党内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乔慧
Tags: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最新图文信息资讯
关于环渤海财经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杂志订阅 - 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