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10月15日)起三天,天津市空气质量将达到重度污染级别,符合《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的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条件。经市政府批准,天津市发布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启动应急响应措施。
根据预案, 本市停止所有建筑、拆房、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中心城区及滨海新区核心区道路每日机扫两次以上,其他区县政府所在地主要道路每日清扫保洁2次以上;禁止露天烧烤,禁止垃圾、秸秆焚烧;所有水泥粉磨站、渣土存放点全面停止生产、运行。(记者雷风雨 实习生王伟)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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