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证券报》报道,中保监近日起草《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相关修改意见,目前正在业内徵求意见中。
在此次修改中,备受关注的是,保险资金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及办理银行存款部份的修改。其中对存款银行信用评级的调整,是根据去年发布的相关通知而做的相应修改,而对基金管理人资质条件的调整,则是根据业内诉求而做的首度修改。
具体来说,保险资金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其基金管理人原先须符合“净资产连续三年保持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最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等要求,而修改之後门槛有所放宽,变为“设立时间一年(含)以上,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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