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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生重大医疗事故 12小时内须报告

来源: 北京青年报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新华社电(记者 白阳)国务院法制办30日就《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送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条例送审稿要求,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因医疗纠纷引发涉医违法犯罪案事件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医疗纠纷时,医患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患方当事人提出赔偿请求的,医患双方当事人原则上应当通过人民调解、诉讼等渠道解决。

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在2015年11月30日前,通过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等形式提出意见。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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