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11月1日),天津市发布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市环境监察总队及各区县服务组立即进行执法检查,全力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区县服务组对辖区内多家企业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表明,辖区内企业均对有可能造成污染的场地和设施进行了苫盖、关停,同时一些不能关停的设备也按照要求采取了降尘措施,保证排放数值达标。(记者 韩爱青)
责任编辑:白岚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