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日前发布公告称,今日起将发行400亿元储蓄国债,年利率最高为4.42%。
据介绍,财政部决定发行2015年第九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和2015年第十期储蓄国债(电子式)。两期国债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最大发行总额400亿元。第九期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4%,最大发行额200亿元;第十期期限5年,票面年利率4.42%,最大发行额200亿元。
两期国债发行期均为2015年11月10日至11月19日,2015年11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11月10日支付利息。第九期和第十期分别于2018年11月10日和2020年11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公告称,两期国债发行期内不得提前兑取,发行期结束后方可提前兑取。提前兑取业务只能通过代销银行网点柜台办理。从2015年11月10日开始计算,投资者持有两期国债不满6个月提前兑取不计付利息,满6个月不满24个月按票面利率计息并扣除180天利息,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按票面利率计息并扣除90天利息;持有第十期满36个月不满60个月按票面利率计息并扣除60天利息。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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