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太原11月11日电(王建)山西省财政厅切实履行财政资金管理分配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牵头单位职责,全面自查自纠,认真督导检查,规范分配行为,约束行政权力,有效解决了专项资金分配透明度不高、规范性不强、自由裁量空间大、行政性分配色彩重、使用效益不高以及截留挪用、政府采购中违规操作等问题。
目前,11个市和省级124个部门已全部完成自查自纠,自查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分配不规范问题9707个,涉及金额67.46亿元,自纠率为100%。
涉及具体问题有: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设置“小、散、乱”,申报申请不严格;财政专项资金没有量化的绩效目标,资金使用效益无法衡量或效用不明显;财政专项资金设立依据不充分,没有明确的执行期限,没有建立正常的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没有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分配结果没有向社会公开并接受公众监督;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事项未纳入政府采购,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实不细不准确;政府采购行为不规范,采购人以特殊需求为由在编制招标文件环节,设置门槛或增设歧视性条款,在采购环节和验收环节存在不规范操作行为;随意改变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用途,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省财政厅还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体系,绘制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权力运行流程图、廉政风险防控图,为进一步推动“六权治本”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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