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庞超)11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发布《关于在北方采暖区全面试行冬季水泥错峰生产的通知》提出,2015年11月15日至2016年3月15日,北京、天津、河北等北方采暖区试行水泥熟料生产线错峰生产,但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等特殊任务的熟料生产线除外。为避免一刀切,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实际确定错峰生产时间是否提前或延迟。
当前,北方地区水泥产能严重过剩,水泥行业大多处于净亏损状态。北方地区采暖期若继续生产水泥熟料,水泥窑炉和采暖锅炉排放叠加,势必增大大气污染和雾霾天气发生几率。与此同时,北方采暖地区水泥熟料企业供应能力强,在冬季需求较少时,严格控制冬储熟料量,也可减少资金占用、节约成本费用,对企业来说也有益处。
《通知》提出,错峰生产期间,相关企业应做好水泥窑检修、技术改造、职工培训等工作,并保障职工工资待遇。加强对冬季熟料储存现场管理,防止熟料露天存储造成质量损失和二次污染。采暖期错峰生产时间内,环保部门将加大检查力度,对不能全面达标排放的企业,督促其利用采暖错峰生产期间加快技术改造,改造完成前不得恢复生产。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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