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7日电 据北京市政务门户网站“首都之窗”消息,北京市人民政府日前下发通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密云县、延庆县,设立密云区、延庆区。
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密云县、延庆县,设立密云区、延庆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以原密云县的行政区域为密云区的行政区域,密云区人民政府驻鼓楼街道鼓楼西大街3号。
——以原延庆县的行政区域为延庆区的行政区域,延庆区人民政府驻儒林街道湖北西路1号。
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国务院批复精神,密切协作配合,扎实细致做好密云、延庆撤县设区的相关工作。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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