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戴绍志 通讯员崔明禄、孙晓卉)日前,沧州市出台《加强金融创新推动实体经济快速稳定发展的措施》,明确将从扩大信贷投放、提高存贷比、深入推进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加快推进企业上市融资、引进保险资金、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发展基金产业、发展融资租赁业、防止银行对企业抽贷压贷、构建财政金融合作新机制十个方面助推实体经济发展。
信贷投放方面,银行业各金融机构将紧紧围绕支持和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积极向上级行争取信贷规模和政策倾斜,扩大资金投放,突出重点、优化结构,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信贷投入,加大对沧州市支柱产业的支持力度。
提高存贷比,支持银行业各金融机构在合规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信贷产品创新,大力发展票据市场,推动企业通过票据承兑、贴现、质押进行融资。发展委托贷款等业务,积极发展信贷资产、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扩大社会融资总规模,满足社会多元化融资需求。
推进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各县(市、区)政府积极介入和深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制,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帮助农村信用社达标升级及处置风险,引入境内外银行业机构、国有或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民营企业参股,提高资本充足率,优化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加快形成以县域法人机构为主体、以乡镇分支机构为骨干、以农村信贷人员为基础的支农服务体系,着力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打造成为立足当地、服务“三农”的区域性银行。
推进企业上市融资,加大对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竞争力较强企业的扶持力度,争取几年后在沪深主板市场上市。积极推动沧州市规模企业在新三板上市。继续通过区域股权市场孵化平台,推动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资本运营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今年力争新增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企业20家,每县(市、区)新增新三板上市企业1家,明年力争全市上市企业总数达到100家。发挥企业债券的直接融资功能,扩大企业债券融资规模。组织推动大中型企业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鼓励中小企业申请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引导沧州市重点领域、重点项目、优质企业发债融资。
引进保险资金,加强与保险公司总部对接合作,谋划筛选一批重大项目,吸引保险资金支持沧州市实体经济发展。抓紧建立保险资金拟投资项目库,为保险资金投资提供项目对接服务。积极发展信用保险业务,开展出口信用保险项下的融资业务创新,支持产能过剩企业走出去。推行“银行+科技企业+政府+保险”融资模式,选择有条件的开发区,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的科技融资风险保障资金池,促进科技企业扩大融资规模,降低金融机构风险。
发展基金产业,鼓励本地民间资本投资创业投资机构。今年年底前,市政府至少设立1支政府引导母基金。同时按照《沧州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与多家域外基金合作,设立新型城镇化建设、企业上市、文化产业、科技创业等四支以上专业基金。每个县(市、区)也将参照市政府做法,年底前至少设立1家政府引导基金。到明年末,市政府至少成立10支以上,每县(市、区)至少成立3支以上政府引导基金。力争到2017年沧州市基金总数达到100支以上。
发展融资租赁业,支持具有产业背景的大型制造企业设立融资租赁公司,以租代售、借租促销,扩大自身产品的销售。积极与租赁业务开展较早、经验丰富的域外融资租赁机构开展业务合作或设立分支机构。鼓励各县(市、区)发展融资租赁业,推动有条件的县(市、区)设立本地融资租赁公司。力争今年底前成立1家市政府参股或控股的融资租赁公司。到2016年末,全市融资租赁公司数量力争达到5家,2017年总数达到10家。
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方面,推动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力争2016年设立1家以上科技支行。大力推动沧州市小额票据贴现中心发展,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引导村镇银行立足于小微和“三农”的市场定位,增强分支机构覆盖面和服务能力。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减费让利活动,创新抵押质押方式,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动产质押、股权质押等抵质押贷款业务。探索采取“先贷后还”、提前续贷审批、设立循环贷款等业务方式,有效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建立和完善小微企业风险补偿机制,引导县级财政建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选择绩优银行合作,放大信贷投放比例。设立沧州市企业应急转贷资金池,帮助骨干企业和中小微企业解决续贷临时周转困难问题。
防止银行对企业抽贷压贷,进一步完善政银企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引导、组织、协调各金融机构与企业深度融合和对接,做到信息充分沟通,步调一致,政策统一。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前景好,但一时遇到困难的企业给予贷款支持,做到不抽贷、不压贷、不限贷。
构建财政金融合作新机制,建立财政资金存放倾斜奖励机制,将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投放情况与财政资金存放挂钩,进一步激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沧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建立完善对金融机构的指标考核体系,以指标考核推动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通过对各金融机构的贷款总量、贷款增量、存贷比和支持重点项目等指标进行考核,规范和创新财政专项资金存放商业银行管理模式。
责任编辑:崔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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