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秀华、勾宪、杨志民)近年来,涞水县检察院主动融入扶贫攻坚示范区建设的工作大局,积极开展扶贫资金的专项预防监督,为全县扶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自2012年环首都扶贫攻坚示范区建设开展以来,中央和省市各级共为涞水下拨扶贫资金2.5亿多元,涉及20多个县直部门,使用范围包括该县山丘地区的145个村的林果、养殖、蔬菜大棚等项目。
为确保扶贫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涞水检察院派专人列席县里的扶贫工作相关会议,及时掌握扶贫资金的划拨、使用、发放情况;与县纪委、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加强情况通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随时跟踪下拨款项以及报账类别,对“以项目代资金”形式签订的合同或给予的物化补贴进行调查。建立涉农职务犯罪专项调查机制,加强重点乡镇涉农检察工作队、工作站和服务室的力量。盯紧扶贫资金集中的农、林、水、畜行业,注意发现扶贫项目中是否存在骗取套取行为,行业主管人员是否存在贪污受贿行为等。反渎部门注意发现乡村道路改建、农网改造、新民居建设、扶贫项目审批过程中是否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现象存在。重点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惠农资金和征地补偿费案件。截至目前,共查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3件7人。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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