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山西省消防总队获悉,为积极引导和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居民社区志愿消防队伍建设,省消防总队在全省试行推广微型消防站建设。
省消防总队要求,各地按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和《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结合社区和重点单位实际情况推动基层政府组织、相关行业部门、重点单位落实微型消防站建设任务,争取明年2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微型消防站建设,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依托单位志愿消防队伍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和体系建设。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站长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建成后将积极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
社区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也为6人,由接受基本灭火技能培训的保安员、治安联防队员、社区工作人员等兼职或志愿人员担任。(记者 杨晶)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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