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马建敏)日前,省物价局发文,要求各县(市)按照《河北省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的实施意见》,县城2015年底前出台居民用水阶梯水价政策,具备条件的建制镇争取在2015年底前实行。
同时,省物价局要求南水北调受水区各市县,要按照《关于南水北调中线一期配套工程供水价格的通知》、《关于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实行过渡水价的通知》要求,抓紧测算南水北调工程终端水价,力争2015年底前完成价格方案。南水北调非受水区各市县要按照省政府《关于创新水价形成机制利用价格杠杆促进节约用水的意见》要求,完善水价体系,调整价格水平。要按照《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各市县(市)抓紧落实污水处理费政策,确保在2016年6月底前将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到国家要求的水平。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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