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助力装备制造“出海”
12月份以来与五省建立协同机制
《证券日报》记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为贯彻落实5月份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12月份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与鄂、皖、滇、陇、鲁等五省签署协议,建立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委省协同机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湖北省商定,推动湖北省首批企业在塔吉克斯坦、埃及、俄罗斯、越南等国的12个产能合作项目;与甘肃省商定,首批将重点推动金川集团、白银公司、酒钢集团、八冶集团等甘肃省重点企业在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印度尼西亚等国的20个产能合作项目;与山东省商定,首批将重点推动如意科技集团、南山铝业、魏桥创业集团、烟台万华等山东省重点企业在巴基斯坦、印度尼西亚、匈牙利等国的23个产能合作项目。
今年早些时候,国家发展改革委还与河北、江西分别签署协议,河北省首批13个产能合作项目、江西省企业首批20个产能合作项目将获协调推动。而吉林省也制定了装备制造和国际产能合作重点项目推进工作方案,将推进60个重点项目建设,圈定俄蒙等东北亚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非洲等为重点区域。
来自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已与巴西、秘鲁、印尼、埃塞俄比亚、埃及等17个国家开展了产能合作,已经设立和正在推动设立的产能合作基金总规模预计将超过750亿美元。今年上半年,我国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达560亿美元,同比增长29.2%。与哈萨克斯坦开展产能合作试点,形成了早期收获项目清单,包含48个项目,金额达303亿美元,签署28项合作文件,协议总金额超过230亿美元,树立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双边产能合作样板。
中信建投证券一位资深投顾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与省政府强强联手,共同推进目标企业“走出去”,并提供必要的金融支持,将有助于项目加速落地,尽快见到实效,企业自身发展和内在价值提升必将获益匪浅。 证券日报 记者 沈 明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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