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太原1月7日电 为有效防范因烟花爆竹引发的重大安全事故,1月5日,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山西省公安厅下发通知,就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产销旺季安全管理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工作。各级公安机关要立即组织警力,深入辖区所有烟花爆竹燃放单位、储存库房,全面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工作,严查安全管理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人,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发现隐患漏洞的,一律落实整改责任到人,限期整改,未按时、按要求整改的,一律停止烟花爆竹运输、燃放许可。
着力把好动态管理关。针对烟花爆竹运输环节,各级公安机关要严查其是否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许可证件,承运人、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是否持有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有效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资格。发现非法、违法运输烟花爆竹的,一律通报发货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对发货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改正并记录在案。《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发证机关要及时对运至当地的烟花爆竹进行卸货前核对,认真核对其实际运输行为与许可事项是否一致,并现场核销该运输许可证。
切实强化清查收缴工作。各级公安机关要实行包片责任制,组织警力开展对非法烟花爆竹的收缴工作。重点对城乡结合部的各类仓库、出租厂房以及出租屋、物流公司等可能藏匿非法制造、储存烟花爆竹窝点的场所逐一清查,及时消除隐患。
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各地要切实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制和监管责任制的落实工作,督促企业实行主要领导带班负责制,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要提前介入,从严审批,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活动要依法管理,加强宣传和防范工作,防止各类燃放安全事故的发生。(郭星星)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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