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斌、李性亮)日前,唐山市市本级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集中清理规范已圆满收官,并在全省率先公布《市政府部门保留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纳入市政府部门行政许可程序的技术性服务事项清单》。取消市本级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12项,保留市本级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56项。其中,审批要件既可由申请人委托中介机构编制、也可由申请人自行编制的10项,必须由申请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的46项;纳入行政许可程序的技术性服务事项9项。对法律法规依据不充分,特别是以规范性文件设定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予以取消。
市政府各部门在门户网站公布清单,接受社会监督。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开内容包括: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审批部门、中介服务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要件名称、收费性质、收费标准及依据等。纳入省政府部门审批程序的技术性服务事项清单公开内容包括:纳入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审批部门、技术性服务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要件名称、是否向申请人收费等内容。
唐山市要求凡未纳入清单中的中介事项,一律不得再作为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也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应由审批部门委托相关机构为其审批提供的技术服务,纳入行政许可程序,一律由审批部门委托开展,不得增加或变相增加申请人的义务。审批部门能够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以及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完成的事项,一律不得设定中介服务。现有或已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一律不得转为中介服务。严禁将一项中介服务拆分为多个环节。
同时切断中介服务利益关联。各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对具备相应资质的各类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应同等对待;对申请人已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服务事项,不得再委托同一机构开展该事项的技术性审查。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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