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日前,该局正式颁布《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及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办法》)。《办法》的颁布,标志内蒙古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正式列入登记管理。
据内蒙古食药局提供材料显示,2015年10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与《食品安全法》同步实施。日前,该局颁布《办法》,旨在落实条例要求。
《办法》正式颁布后,计划于2016年2月7日正式实施。《办法》由五个部分、二十七个条款、六个附件组成,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从适用范围、责任、职权划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登记程序、监督管理等方面做了详尽规定。
按照规划,《办法》的颁布会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经营行为,加强当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责任编辑:崔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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