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恒
在昨天的舆论场里,报纸、电视和网络都在评论北医三院产妇死亡事件。在日渐令人感到疲惫的医患纠纷话题里,这有点反常。而一再刺激人们讨论此事的关键情节———不是生命的死去,而是一道公文。
1月11日,产妇杨冰在北医三院待产时意外死亡。在她去世后,杨冰供职的中科院理化技术研究所向北医三院发去一道公函,要求医院对杨冰离世的原因“作出公正、透明、翔实的调查,给出一份真实、完整的结论”。随后,北医三院也发文回应,指责家属在医院有打砸行为,中国医师协会官网亦发布“维权声明”,对中科院理化技术研究所的发函行为提出批评。于是,这一场罕见的“公文大战”成了这起悲剧中最引人关注的细节。
对这种做法,支持者有之。《中国青年报》就刊登评论,认为公函介入医疗纠纷没什么不可以。因为“当前的医患纠纷当中,往往是在知识、财力等各方面上都处于劣势的患者个人,面对强势的医院法人,这种强弱力量的失衡,导致部分患者拒绝正常途径,选择偏激手段维权。”而理化所以单位之名介入,“解决了这种不平衡,才能够真正让患者在公平的条件下与医院和平地解决纠纷,使其摆脱那种被医院忽悠、欺负的绝望情绪。”简而言之,单位成了员工维权的一个坚实靠山。《北京青年报》社评也肯定了这种做法:“单位对员工的这种支持,只要没有滥用公权力,没有鼓动、怂恿员工采取非法手段,就应当是没有问题的。即便这个单位是公权机关,当其员工在外面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单位也可以出面表示对员工的支持,只是这种支持不能超出必要的限度,不能以公权力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压’。”在社评执笔人看来,这家学术研究机构显然没有能力向医院施加压力。
然而,这种诉诸单位撑腰的做法,与此前患者诉诸媒体获取舆论同情的做法,是否有本质区别?没有。两种方式都是在假设患者处于弱势地位的情况下,提供舆论声援的行为。《扬子晚报》认为,这种行为的背后,“正是出于对医疗纠纷处理制度的不信任,以及对权力本身的过分依赖”。甚至,在《新快报》所刊评论看来,公函维权,“或呈现的是一种‘升级版’的医闹形态”。同样是《中国青年报》,昨天还刊登了另一篇评论认为,把职工私人与医院之间的纷争,用公函的形式扩大为公对公的公事,是不妥当的,论者王钟的问道,“今天因一职工去世给医院发公函,明天是不是也可以因职工被盗窃、被欺诈给派出所发公函?如果职工卷入官司,是不是还要给法院发公函?”
虽然没有发公函,但中国医师协会也决定站出来为医院“撑腰”了。这家医院的“娘家”也发出声明,指责理化技术研究所的发函行为,语调严厉,甚至用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样的字眼。《京华时报》因此刊登评论批评双方,“虽然双方都‘挟’法律以伸正义,主张通过法定渠道解决;但从一开始,双方的表现就缺乏对事实的足够敬畏,也缺乏对法律的充分信赖。否则,也不用如此急于‘护犊’,拉开互相施压的阵势。”
确实,公函你来我往,终究无法找出产妇死亡的真相。真正能还原悲剧真相的,只能依靠更为专业的医学鉴定。《潇湘晨报》刊文说,这些公文对解决问题毫无帮助:“一来,是否是‘医疗事故’还需要专业鉴定,由一个不相关的公职部门出具公函并不妥当。二来,虽然中科院是一个具有社会影响力的机构,但是这种影响力与医疗事故的处理没有半点关系,与发生医疗纠纷的医院之间也不存在什么组织上的联系,因此其出具的公函‘名不正言不顺’。”同样道理,在《法制晚报》评论员庞岚看来,医院的上级部门与其打口水战,倒不如“第一时间封存病历、安抚死者家属情绪、承诺公正调查。这样一来,或许就可以‘大事化小’,把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确实如此。对家属来说,忽然失去亲人,感情和理智上都会处于波动状态。此时最重要的是让家属看到一个解决问题的诚意和渠道。《人民日报》因此刊文认为,理顺医患纠纷需以“理”服人,“这个理,既是道理,也是法理。理直才能气壮,而不是比谁嗓门大。一起医疗纠纷,演变成围观者众的舆情事件,恐怕也非各方所愿。”这个观点也得到了《新文化报》的呼应,该报评论员肖金也认为,无论是家属还是医院,“都希望自己一方的权益能得到公平的对待、公正的裁决。”但为何,他们最终以这种互相对立的情况出现在舆论面前?是因为没有一个公正裁决的渠道吗?
当然有的。《新京报》在社论中提到:“国务院2002年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已明确了几种解决医疗纠纷的方式,如行政处理、医患协商和司法诉讼。拿此事而言,对于院方有无过失,争议双方完全可以请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相关主管部门介入调查”。而且,这个委员会不仅仅可以调解纠纷,遇到无法调解时,还可以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双方走法律途径。
但是为何,双方一开始都没有选择走这条路?作为患者,尚且可以说对这个渠道缺乏了解,但医院方面原本更应该清楚相关规定。与吸引人们眼球的公文大战比起来,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其他司法救助渠道的缺位,才最应该被舆论关注。然而,产妇死亡一周之后,论者曲征不得不投书《南方都市报》感慨:“医疗纠纷公函掐架,法律成了旁观者”。
由此看来,化解医疗纠纷,法治才是正途。何时法律不再缺位,医疗纠纷才不会如此吸引眼球。
漫画/勾犇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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