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王晓飞)昨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该意见,最高法将推进京津冀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集中审理三地跨区划重大民事案件、行政案件。
根据该意见,结合京津冀三地法院自身审判特点,对专业性较强的案件实行由特定法院集中管辖,充分发挥三地审判优势资源,推动专业化审判,提高审判质量,统一裁判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颜茂昆介绍,为了使《意见》的各项规定得到切实的贯彻落实,《意见》提出建立京津冀三地法院联席会议机制。联席会议由最高人民法院召集,京津冀三地法院参加。联席会议下设工作机构,负责三地法院日常沟通、协调、会商等工作。联席会议重点研究和解决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重大司法事项、重大司法政策、重大疑难法律适用问题,促进司法裁判尺度的统一。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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