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马路 通讯员张月亭)日前,笔者从衡水市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获悉,该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县、乡、片、村(企)四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在党委、政府和环保部门两个系统建立“双网格、双配套、双监管、双问责”的环境监管体系,实现由单一部门治理向协同治理、共同治理转变,在全市构建大环保、大监管格局。
据了解,“双网格”由党委、政府和环保系统共同构建。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为网格长,负责辖区内的“双网格”环境监管。网格人员负责日常监管和应急监管。日常监管负责本网格及下级网格的环境保护工作,做到污染企业底数清、污染来源清、污染治理措施清,监督管理各类污染源,及时发现各类环境违法问题,协调处理各类污染纠纷。应急监管负责完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督促辖区内污染源制定应急操作方案,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并加强督导,保证应急措施的落实。
同时,为更好地接受舆论监督,该市建立了网格管理公示制度,在各环境污染源醒目位置公布网格管理人员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对不依法履职、不当履职、失职渎职等行为将按照相关制度启动问责并进行追责。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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