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财经网讯(记者贺一鸣 通讯员羿云姑) 为提高城乡社会救助水平,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日前,河北迁西县民政局、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再次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养标准,全县一万七千多名困难群众将从此项惠民政策中受益。其中五保对象年供养标准已超过市规定水平近1000元,保障水平居全市前列。
通知规定,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550元,年增长率10%;;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3550元提高到3912元,年增长率10.2%。
集中供养五保对象供养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505元提高到555元。村供村养五保对象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现行的每人每月505元提高到555元;生活能自理的,由365元提高到415元。村供亲养五保对象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现行的每人每月435元提高到485元;生活能自理的,由305元提高到355元。
城镇低保金自今年5月1日起,按照新标准发放。1至4月份应补发的城镇低保金,按5月份低保人数(不包括5月份新批户)补发,随5月份低保金一并发放,补发金额为每人每月50元。今年第一季度应补发的农村低保金和五保金,按第二季度人数(不包括第二季度新批户)补发,随第二季度低保金或五保金一并发放,相应的补发金额为每人每季度90.5元、150元。
此次提标工程是我县心系民生、增进社会福祉的一项重要利民举措,民政部门将强化监督管理,及时按照新标准,做好补发工作,确保所有资金发到群众手中,维护好困难群众的切实利益。
责任编辑:辛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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