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太原4月11日电(赵芳)据山西省政府消息,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全面推动山西省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意见》指出2016年底前,太原市、山西科技创新城要率先开工建设海绵城市示范项目,各设市城市完成海绵城市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到2017年,城市建成区1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要通过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各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旧城区要结合城市道路改造、老旧小区更新、棚户区改造同步实施。
《意见》指出,各城市要安排相关部门全面开展海绵城市建设排查摸底工作,按照工作目标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掌握本地海绵城市建设需求和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工作差距,制定实施工作方案。各城市排查和制定工作方案工作应于2016年上半年完成。?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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