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高健)昨天,市消防局表示,将联合有关部门,严查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问题。
质监、工商、工信等部门要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车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要将电动车火灾防范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加强对居住、商业、办公等场所、楼院的电动车存放、充电的管理。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定期开展电动车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居(村)民委员会加强防火检查和夜间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在各类办公营业场所、居民住宅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行为;要加大城管、安监等监管部门监督执法力度,严格依法查处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对拟建、在建的住宅小区、居民楼院等居住类建设项目,规划部门要督促指导建设单位规划配建电动车库(棚)。已投入使用的建筑、住宅小区、居民楼院,要在有条件的地方尽快修建电动自行车库(棚)。电动车库(棚)应采用不燃材料,配置简易喷淋、干粉灭火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并与建筑物保持安全距离;在电动车库(棚)内应规划配建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等功能的充电设施,电气设备和线路敷设要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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