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振发、王雪威 通讯员郭俊和)为进一步加强露天烧烤行为的管理,营造规范有序、整洁文明的城市消夏环境,近日,张家口市城管执法局对中心城区露天烧烤开展专项治理,在建成区全面禁止露天炭火烧烤。
此次专项整治在中心城区设定严禁、严管两个区域,采取不同标准加以整治。严禁区域为桥东区的胜利路、建国路(广电局对面除外)、滨河路、五一大街、解放大街;桥西区的清水河路、古宏大街、赐儿山大街、西坝岗路(金鼎对面除外)、西苑路、明德路;经开区的盛华大街、长城大街、朝阳大街、胜利南路、清水河路、滨河路、钻石南路、站前大街、世纪路、中兴北路;中心城区所有桥梁、广场、公园、游园、绿地。上述区域严禁摆放任何烧烤炉具和桌椅伞棚。
严管区域为严禁区域外的其他区域。每晚6:30至12:00,可在不占用盲道、不影响交通、不扰民的前提下适当放宽摆放桌椅要求,但严禁店外摆放各种烧烤炉具。
此次整治内容包括:中心城区任何区域严禁在店外摆放烧烤炉具,所有烧烤工作必须在店内进行,所有烧烤业户要对烧烤炉具进行改造,使用无烟烧烤炉具或加装油烟净化设施,并确保无烟烧烤炉或油烟净化设施正常使用,不得存在烟尘污染等现象。允许店外摆放桌椅的经营户,须经所在区城管执法部门认定,签订责任状,确定摆放规模,并铺设防油污地胶、地毯、配备垃圾容器。所有烧烤经营者不得乱倒污水、乱倒垃圾、污染路面和危害绿化,违反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拒不服从管理、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各区政府(管委会)正组织城管、环保、工商、卫生等部门,利用宣传车、宣传册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下一步,将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组织联合执法队伍开展集中治理,对无视劝阻、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继续从事露天烧烤的业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没收经营工具、设备、原材料等,并予处罚。
责任编辑:白岚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