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沈阳5月25日电(边晗)5月24日,辽宁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辽宁省电信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审议。其中,逾期未补登真实身份信息的宽带用户,或将被停用宽带。
据悉,本次的《辽宁省电信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为电信用户办理固定电话、互联网宽带的装机、移机、过户和移动电话、无线上网卡的开户、过户等入网业务,应当要求电信用户出示有效证件,查验并登记或者补登记电信用户的证件类别以及证件上所记载的姓名(名称)、号码、住址等真实身份信息。”
此外,该草案还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六十日内通过电话、短信、书面函件、邮件或者公告等方式,通知已经在网但未登记真实身份信息或者登记信息不完整、不准确的电信用户补办登记手续,并提供简便快捷的服务。对本条例施行之日起满九十日未补办登记真实身份信息的电信用户,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通过电话、短信、书面函件、邮件等方式催告其十日内补办;催告期满仍未补办的,暂停提供电信服务;自暂停提供电信服务之日起满九十日仍未补办的,终止提供电信服务。”
对在网电信用户冒用他人证件,使用伪造、变造证件或者信息进行登记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可以停止电信服务,并报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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