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沧州电(记者韩泽祥)沧州市教育局日前出台《治理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方案》,重拳治理各地都屡禁不止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顽疾。据了解,对于在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按照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将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直至开除的处分。
在职教师有下列八种行为之一的,都被视为有偿补课,会受到严厉查处:利用晚上、双休日、寒暑假或法定节假日,在校内、本人住房或租借房屋、学生家庭等场所给学生授课或辅导并从中获取报酬的;利用学科不同相互介绍或提供家教生源、为退休教师和校外办学机构介绍生源并从中获取报酬的;利用职务之便暗示、诱导、动员或强制学生参与听课和辅导并从中获取报酬的;以亲属或他人名义对学生进行授课和辅导并从中获取报酬的;自己虽未代课,但私自以办班的形式对学生进行授课和辅导并从中获取报酬的;以个人名义延长学生在校时间并获取报酬的;未经组织批准,在民办学校兼课或在校外培训机构授课和辅导并从中获取报酬的;有其他有偿家教行为的。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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