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月起,呼市购房落户不用到呼市房管局开具《查档证明》和《查询证明》了。
近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下发通知,进一步精简购房落户办理要件,取消原来购房落户到呼市房管局开具证明房屋所有权的《查档证明》和购买商品房网签合同的《查询证明》环节,只需带齐材料到房屋所属派出所和市政务服务中心即可办理《准迁证》。此举是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推进“四项建设”,进一步优化和减缩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时效的又一举措。(皇甫秀玲)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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