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邯郸电(记者乔宾娟)5月30日,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通知,调整该市主城区公共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方案,“采取分区域、分时段、差别化制定收费标准”。计次收费标准为1元/次至4元/次不等。
该通知中表示,为方便市主城区市民停车,满足停车需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冀发【2016】4号),结合邯郸市实际,制定了该市主城区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调整方案。
该方案中,具体将主城区分为三个不同区域。一类区:东至滏东大街,南至陵园路,西至陵西大街,北至丛台路(含以上道路);二类区:一类区域外,世纪大街、学院路、建设大街、北仓路直线延长交会区域内(含以上道路);三类区:一、二类区域以外的范围。实行计时收费的公共停车场,按照上述三类不同区域实行差别性收费。不具备计时收费条件的实行计次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为:一类区每次4元,二类区每次3元,三类区每次1元。大型车(黄牌照)按小型车收费标准加倍计收。军车、执行公务的司法和行政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邮递车、工程抢险车、残疾人车实行免费停放。
通知要求,该标准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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