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抚顺6月15日电(陈扶宜)14日,抚顺市政府举行“地质灾害区居民避险搬迁安置工作”新闻发布会。 抚顺市发改委主任王金华在会上对百姓非常关注的时间要求、安置方式、安置房源、补偿价格等避险搬迁安置政策做了详细说明。
抚顺是一座因煤而兴的城市,但百年的煤炭开采留下了繁重的地质灾害治理任务。目前,抚顺地质灾害区面积达到57.8平方公里,涉及新抚、望花、东洲三个行政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区域内住宅、厂房、公共设施、农田遭受严重破坏。2016年初,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审计署值班信息《辽宁省抚顺市城区地表沉陷持续加重安全隐患仍较突出》上做出重要批示:“当务之急要加快沉陷区居民避险和搬迁,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随后,辽宁省委书记李希、省长陈求发先后批示,要求抚顺市要认真抓好落实。
本次避险搬迁安置范围共涉及新抚、东洲、望花区三个城区内,共计6141户居民。灾害区范围包括:新抚区、东洲区内18.41平方公里采煤塌陷区,东、西露天矿边坡滑移区,新抚区地质断裂带以及望花区演武小煤矿塌陷区。
此次避险搬迁采取政府向房屋开发企业以招标方式确定安置房源,居民在所确定的房源范围内自主选房的新型货币化安置方式。要求居民在规定的时限内搬离沉陷区。本次避险搬迁安置采取政府核发代金券的方式操作,由相关区政府按文件标准逐户核算补偿金额,补偿金将以代金券形式向避险搬迁居民发放。在居民签订避险搬迁安置协议后,相关区政府将代金券核发给居民,居民持代金券自主选房,并完成与开发企业房屋购置手续。
目前,城区内已有约1.8万套房源纳入了评审程序,预计将于6月20日前,可确定避险搬迁安置的可选房源,之后向避险搬迁安置居民公布,供避险搬迁安置居民自主选房。
按照安置任务时间要求,新抚区、望花区、东洲区政府将在7月10日前完成与避险搬迁安置居民签定搬迁协议,签定避险搬迁安置居民与房屋开发企业购房合同。根据抚顺市政府以招标方式确定的房源交付情况,对于6月30日前交付使用的新房屋,避险搬迁安置居民要在10月31日前搬离原房屋,要将腾空房屋交付所在区采沉办(住建局);对于12月31日前交付使用的新房屋,避险搬迁安置居民要在2017年4月30日前,搬离原房屋,并将腾空房屋交付所属区采沉办(住建局)。
对于在规定的时限内搬离危险区的居民,政府给予优惠和奖励。同时,给予契税全额补贴,免收房屋交易手续费和房屋登记费。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对未按规定时限内及时搬离危险区的住户,由所在区政府组织公安、综合执法、公证和街道等部门共同采取强制措施,保证处于《评估报告》所界定的灾害危险区内的居民全部搬离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区,保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区内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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