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广阔
外出就餐,你注意过账单里有餐具费吗?不久前,外出吃串串的小周就发现,居然要付5元的餐具费。而经过记者调查发现,不少大排档都会提供一次性消毒餐具,并收取费用。(6月20日《重庆晨报》)
很多消费者在外出吃饭结账的时候都会发现账单上有“餐具费”一项,按照用餐的人数,每人少则两三块,多则四五块。尽管多数人印象中都会隐隐觉得这笔钱不该收,国家好像也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但毕竟钱也不多,不愿意和饭店餐馆为此争执,坏了心情,所以也就默认了事。只有少数喜欢较真,维权意识强烈的消费者,才非要追着商家讨个说法。
而面对消费者的质疑,多数商家都表示餐具费不是他们收的,是专门的清洁碗具公司收取的,更有餐馆在被消费者逼急了之后表示,他们也有不收费的餐具,但需要消费者自己去清洗使用,让人哭笑不得。这说明,对于饭店酒楼的餐具费,主导权还是掌握在商家的手里,处于一种想收就收,不想收就不收的状态,而为了自身利益考虑,大多数商家显然还是倾向于收的。
既然消费者和商家屡屡因为餐具费而闹出纠纷、矛盾,难道政府关于餐具费没有一个明确说法吗?显然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强制收取一次性餐具使用费用的行为是法律禁止的,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如果提供收费的消毒餐具,应在公开、公平、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不得强制消费者使用收费餐具。
这也就意味着,商家向消费者提供合格、卫生的餐具是其义务所在,也是消费者完成就餐的必要条件,而不应该在饭菜、酒水之外额外收费。如果商家向消费者提供需要收费的消毒餐具,那么也应该明确告知消费者,征得消费者的同意。既不事先征得消费者的同意,事后又强行收取费用,就是强制消费,违反了公平交易的原则,消费者有权利拒绝付款。
既然从情理与法理上,餐具费都站不住脚,那么现在关键的问题就是如何给餐具费纠纷一个终极说法。按照工商部门的说法,消费者被收取餐具费之后,可以保留票据到当地校委会进行投诉。这说明消费者首先要提高自身的权利意识,不要因为钱少就放弃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如果去投诉的消费者多了,商家所遭受的处罚多了,自然也就减少了收取餐具费的动力。与此同时,工商、消协等部门机构,也不能坐等消费者上门投诉,应该主动出击,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对饭店酒楼等商家在餐具费的问题上展开调查,督促整改,进行规范与处罚,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维护餐饮市场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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