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宗苗淼)结算本月的工商业企业电价,比上个月便宜了。日前,《河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工商业用电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下发。此次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不作调整。
在简化销售电价分类方面,将原销售电价中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与大工业用电归并为工商业及其它用电;工商业及其它用户(含新增用户)按原用电类别划分的有关规定执行单一制或两部制电价,其它电价政策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在降低工商业用电价格,取消中小化肥电价优惠方面。南、北电网工商业及其它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分别降低1.51分钱、0.1分钱。原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类别中的中小化肥生产用电,改按单一制电价执行;原大工业用电类别中的中小化肥生产用电,改按两部制电价中的非优待用电价格执行。电石、电解烧碱、氯碱、合成氨、电炉黄磷生产用电以及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不作调整。
据悉,按照国家相关要求,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并报省人民政府同意,我省简化了销售电价分类、降低工商业用电价格、取消中小化肥优惠电价。以上电价调整自2016年6月1日起执行,其中中小化肥生产用电自2016年4月20日起执行。河北省南部、北部电网销售电价可在河北省物价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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