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公布产业调整退出工作实施方案和奖励暂行办法,工业大院、养殖小区等不符合北京城市副中心功能定位的企业调整退出,可获得市区两级政府最高达300万元的奖励。退出调整工作纳入乡镇考核,未完成任务的乡镇将被问责。
按照暂行奖励办法,对于规模以上符合相关条件的调整退出企业,按能源节约量和污染物减排量,由区产业调整退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环保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指导其申报50万元至300万元的市级奖励资金。规模以下调整退出的企业,由环保等部门核算其能源节约量和污染物减排量,参照市级调整退出奖励办法的计算方法,按照市级奖励金额的70%,由区财政给予35万元至210万元的奖励。
通州区相关负责人表示,有些合法经营的企业,规模较小,按照上述要求仍不能获得奖励,区政府将按调整退出企业的税收贡献、用工人数和占地规模三项指标的综合情况给予奖励。其中,整体退出的最高给予60万元奖励,生产环节退出的最高给予15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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