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辽宁省物价局下发了《关于取消和降低部分进出口环节涉企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要求从7月1日起,辽宁将取消海关系统17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降低检验检疫系统228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对取消和降低的进出口环节涉企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不得以其他名目变相继续收费。对不按规定取消收费项目和降低收费标准的,按规定处罚。
取消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为:减免税预录入费;舱单预录入费;新企业注册备案预录入费;海关统计资料及数据开发费;安全数据库费;IC卡费;IC卡制作费;USBKEY制作费;系统安装技术服务费;维护技术服务费;行邮快件数据处理费;报关单数据处理费;进口货物提单数据处理费;货物类进口电子清单数据处理费;合同电子数据处理费;租赁技术服务费;开发集成技术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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