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石英杰)昨日,张家口市纪检部门对张家口市张北、尚义、沽源、原崇礼县等4个县的扶贫工作不作为问题进行通报,张家口市扶贫办主任刘海斌等5名官员受到警告处分。同时,该市还通报了另外3起典型问题。
通报中,纪检部门认定张北县、尚义县、沽源县、原崇礼县扶贫办,对工作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致使2015年上述县易地扶贫搬迁数据统计“零上报”,上报结果与实际不符,张家口市扶贫办对上述县问题未及时发现和纠正。分别给予张家口市扶贫办主任、党组书记刘海斌,张北县政府办副主任、扶贫办主任叶晓东,尚义县监察局副局长、原扶贫办主任崔军,沽源县政府办原副主任(主管扶贫工作)岳新清,崇礼区政府办副主任、扶贫办副主任杨伟祥行政警告处分。
另外三起被通报问题分别是:涿鹿县交通运输局原副局长郝效凯主体责任缺失问题。涿鹿县交通运输局出租车管理大队大队长等5人收受业务单位回扣人民币14000元。郝效凯作为时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出租车管理大队主管领导,不正确履行职责,主体责任缺失,监管不力,造成所辖单位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给予郝效凯党内警告处分。
宣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慢作为、乱摊派问题。2016年区卫计局部署换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截至规定时间,仍有15个执业许可证未发放到位,引起基层诊所不满。区卫计局在换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过程中,要求各乡镇卫生院和卫生所订购医疗文书。给予区卫计局副局长陈式宇行政警告处分。
尚义县八道沟镇、康保县张纪镇禁牧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尚义县八道沟镇、康保县张纪镇监管不力,致使村民在禁牧区放牧,破坏牧区生态,造成不良影响。分别给予尚义县森林公安局执法中队队长黄小龙、县农牧局办公室副主任忻加义、八道沟镇禁牧工作队负责人何玉平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康保县张纪镇禁牧工作队负责人张关斌、康保镇禁牧执法队副队长郭磊、县林业局禁牧执法一队队长刘建忠和县农牧局杨振军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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